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它是由以政府机关为主的公共部门生产的、供全社会所有公民共同消费、平等享受的社会产品,包括交通、金融、通信、水电煤、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扶贫、科技、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这些方面。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政府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与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增加了社会风险,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制约了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
在这样的背景下,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努力推进社会建设,已经提上各级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强弱是政府社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公共服务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社会管理以公共服务为重要形式和载体,服务和管理内在统一于社会管理之中。
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决定着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直接决定着社会管理的效果。而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则取决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因此,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评估就成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关键一环。